用水性质变更流程:
单位申请变更用水性质和水量比例(如基建用水变为正式用水),需在服务大厅提供书面变更申请,私人用户申请变更用水性质和水量比例的,可以向工作人员或书面向服务大厅申请。由工作人员现场按照不同用水性质进行调研、统计汇总,结合贸易结算水表用水量核算出分类水价占比,和用户协商确定后填写用水性质审批单,服务大厅按审批单进行调整。